大家好,關于產杈證書有哪些不同很多朋友都還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來為大家分享一下關于不動產權證書的相關知識,文章篇幅可能較長,還望大家耐心閱讀,希望本篇文章對各位有所幫助!
不動產證與房產證區別有: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法律分析: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后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4、內頁不同。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權證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5、外頁不同。房產證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并無其他內容。外頁顏色是綠色的,注明當地房地產權證,出具的產證號,也是地方編號,以及地方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印章;
不動產權證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抵押權、異地***、查封***等***類型。不動產證的外頁是紅色的,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全國統一編號。
6、印章不同。房產證的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不動產權證的紙質的《不動產***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證明》應當加蓋不動產***機構的“不動產***專用章”。
不動產***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工作的部門。如:××縣人民***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為該縣不動產***機構,***簿證加蓋“××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專用章“。
7、版本不同。房產證目前只有一個通用版本;不動產權證書一共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簿的主要信息。
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采用單一版證書。
8、費用不同。房產證的一部分10多年前銷售的商品房,同時有土地證和房產證兩本證書。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動產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法律依據:
《不動產***暫行條例》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簿。
不動產***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眾所周知,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對購房者來說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按照國土資源部的相關工作安排,房產證將被不動產權證代替。但是許多購房者不清楚不動產權證與房產證有哪些區別,別著急,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這二者的區別。
?????????一、范圍?
不動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簿的事實。
***包括的權利: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簿證。
根據小編的了解,自從2015年起,不動產***職責整合工作陸續開展并完成,隨之房產證逐漸被不動產權證所替換;而自2017年5月1日起,全國所有市縣已經停發舊證、頒發新證了。
??二、內容?
不動產權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抵押權、異地***、查封***等***類型;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房產證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產權證;內頁內容包括房屋產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三、防輻射標簽?
不動產權證有防輻射標簽,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簽。
四、發證機關?
不動產權證的發證機關為不動產***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工作的部門。房產證的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
????????五、版本?
房產證書只有一個版本,而不動產權證書有兩個版本,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
????????六、費用?
房產證需要當時辦理這些證書時,要按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分別進行兩次測繪、繳納兩次測繪費用,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不動產權證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總之,不動產權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不動產權證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明確了起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
以上便是小編為您介紹的有關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區別了,相信您已經對于二者的區別有所了解。希望小編的介紹能為您帶去幫助。
房屋產權證和不動產權的區別如下:1、不動產權證包括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為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證是包括了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等。2、證書內容不同:房產證的內容僅僅包括了產權人的信息、房屋的位置、產權的共有情況、房屋的***時間、房屋的規劃用途等,而不動產證上不僅僅包括了房產證上的所有內容還,除此之外還包括了不動產的單元號、鐳射區以及產權的使用期限等內容。3、不動產權證和房產證的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動產權證監制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里面還有一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后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擴展資料
2011年8月下旬稅務部門表示房產加名按房價一半征契稅。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稱,為防止虛假房屋買賣等行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購房人拿到的房產證將可自愿并免費設立密碼,房屋如需辦理***、變更、抵押等***業務時,須提供密碼才可辦理。預計于2013年下半年實施。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并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于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筑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并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之后,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為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簿的關系,以為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為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為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例如,在房屋買賣中,以為房產證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為房產證交給抵押權人占有具有設定抵押權的效力。
按照我國現行的房屋所有權***制度,房屋***是城鎮房屋權利歸屬的法定公示***。在以房屋為標的物的交易活動中,以房屋為標的物的物權取得、設定、變動等,須經***始發生物權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確認須以***簿上的記載為準。
房產證作為一種證書,雖然可以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于誰的法律事實,但其證明力的依據是其上記載與***簿上的記載具有一致性。如果離開了不動產***簿或與***簿的記載不相一致,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就失去了對房屋權利歸屬的證明力,而只能成為向***機關請求確權的證明文件。如果***簿上未作變更,房產證自身任何單獨的變更均不產生物權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買賣時,房產證的交付并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效果,房產證受讓人并不能以取得出賣人的房產證為由,主張其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房產證遺失后,房屋所有權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權,權利人可根據***簿的記載主張和行使權利,并可要求機關根據***簿上的記載補發房產證。可見,房產證不能脫離***簿的記載而發揮其證明作用。
所謂"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并對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的規定,實際上顛倒了房產證和不動產***簿的關系,誤解了物權公示的原則、意義和適用規則。房產證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權的功能,這一點與證券大不相同。
同是書面憑證,證書與證券在性質上的主要區別是:證書僅僅是證明法律事實的書面憑證,房產證作為權利證書,只能證明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于誰,而不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證券不僅能夠證明權利的歸屬,如當事人在訴訟中即使只有持有證券這一孤證,亦可充分證明其擁有證券上的權利,而且還能代表其上記載的權利,移轉交付證券即產生權利移轉的效力。
當然,在與房屋有關的交易活動中,房產證還是能夠起到一定的證明作用。但是,房產證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證明作用。在房屋買賣的締約過程開始時,欲出賣房屋的一方出示房產證,可以初步證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權人,有關的締約談判可以據此展開。
如果雙方初步達成一致并且準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房屋***簿,以了解對方是否為真正的房屋所有權人、該房屋上是否設定了抵押等情況。
因為只有***簿上的記載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權利歸屬證明。在房屋買賣合同履行時,賣方向買方交付房產證,并不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果,必須在不動產***簿上進行所有權主體的變更***(即通常所說的"過戶***"),才能產生房屋所有權移轉的法律效力。
嚴格說來,在房屋所有權移轉過程中,房產證是不能隨之移轉的,房地產主管機關在進行過戶***之后,不應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經變更記載后轉交給買方,而應當將賣方原先持有的房產證收回,再向買方發放新的房產證。
可見,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房產證的證明作用是極為有限的,遠不如生活中常見的其他一些證書,如***、畢業證、合同書等。當然,盡管房產證的交付不具有物權法上的效力,但在審判實踐中據此判斷是否存在債的關系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證明意義。
例如,房產證的交付可以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可能存在房屋買賣合同關系,可以證明賣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權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動中,抵押權人占有房產證可以證明抵押合同關系的存在等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不動產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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