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再審程序是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重要創新舉措,對進一步提升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糾錯能力、強化審級監督職能,統一轄區法律適用標準等具有重要意義。
試點以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充分結合試點工作要求和轄區司法實踐,堅持將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放在首位,優化再審職權配置,加強審判制約監督,調整再審資源匹配,有效提升了再審審查、審理質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實促進再審依法糾錯和維護生效裁判權威相統一。
優化再審職權配置,守住公平正義“生命線”
“引證商標在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上被認定無效,引證商標不再成為訴爭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申請注冊的權利障礙”“訴爭商標予以駁回、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無效宣告的事由不復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新的事實撤銷國家知識產權局相關裁決”……今年4月13日,北京高院一會議室內正在召開一場關于某科技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申請駁回行政糾紛再審申請案的跨部門***法官會議。會上,申訴審查庭法官馬軍、審判監督庭法官陶鈞以及民三庭法官亓蕾等人正圍繞該起商標再審申請案件中的法律問題進行討論。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的實施辦法》,本次試點調整了民事、行政訴訟法關于再審申請原則上“上提一級”的規定,明確對高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再審糾錯主要由本院進行。
為打消當事人對高級法院再審“自我糾錯”公正性的疑慮和擔憂,北京高院優化調整再審職權配置,強化不同審判庭室之間的制約監督,明確對于該院終審案件的再審申請,由申訴審查庭負責審查,經審查裁定再審的,由審判監督庭審理。北京高院副院長孫玲玲表示,嚴格區分“終審裁判、再審申請審查、再審審理”的主體,采用“三分離”的模式,能夠最大程度消除原審審判庭對再審申請審查的影響,有效避免“終審、再審審查、再審同一庭室”的現象,在防止司法不公和廉政風險的同時,最大限度確保再審審查到位和精準糾錯。試點以來,北京高院共受理不服該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審申請1021件,經審查提起再審19件,未出現群眾擔憂的高駁回率現象。
同時,為確保案件辦理質量,解決可能出現的重大法律適用分歧,北京高院制定出臺《關于充分發揮***法官會議與審判委員會職能作用保證再審案件裁判標準統一的工作辦法(試行)》,要求對高院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的再審申請審查,需召開跨部門***法官會議進行個案研究,符合審判委員會討論范圍且擬定再審案件的,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充分發揮審判委員會決策把關職能,打造對再審案件審判權監督管理的全閉環。試點以來,北京高院申訴審查庭召開***法官會議10余次,討論疑難復雜案件369件,有效統一了申請再審審查和再審案件的裁判尺度。
加強審判監督指導,劃定裁判尺度“標準線”
“之前,北京高院對口業務庭審理各中級法院的上訴案件,申訴審查庭審理各中級法院的再審申請案件,有時會出現思路不一致的現象。現在,北京各中級法院的案件不論上訴還是再審審查,統一歸口對口業務庭,我們辦案也更加順暢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鄒治感慨道。
試點后,為防止出現再審申請審查、再審和對下監督指導“兩張皮”的情況,北京高院將不服下級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請再審審查案件統一歸口相應審判條線的業務部門辦理,轉變以往均由申訴審查庭集中辦理的做法。北京高院督查辦(司改辦)主任劉書星介紹說:“通過案件歸口辦理,有效促進了再審程序與對下指導的協調銜接,也理順了立案庭、申訴審查庭、審判監督庭和各審判業務部門的職能和關系,進一步強化了各審判業務部門對下級法院的指導職能,實現‘誰審查、誰指導’,更有利于裁判尺度統一。”
為進一步加強再審監督指導職能,北京高院修訂了《關于北京法院參閱案例工作的規定》,明確將涉及在本市法院、審判***領域間統一法律適用的事項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研究形成統一法律適用成果,有效指導司法實踐。截至目前,已有2件再審案件轉化形成參閱案例,對統一相關審判條線裁判標準具有重要作用。同時,開發上線參閱案例數據庫,為各級法院審判類案提供便捷司法輔助。
調整再審資源配置,提升司法公正“原動力”
“公平正義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在此向貴院表示衷心感謝。”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再審案件中,由于借貸發生時間較早,且各方主體之間關系復雜、資金往來頻繁,案件進入再審程序后,當事人又提交了大量記賬憑證作為新證據,導致案情撲朔迷離,令人難以分辨。北京高院審判監督庭根據試點后再審權力運行規則,調配具有豐富審判經驗的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案件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服從法院判決,并向法院發來了感謝信。
試點后申請再審審查案件數量結構的重大變化,以及再審權力運行機制的重新構建,對法院如何實現再審審判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再審業務水平,確保跨部門辦案的規范性協調性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此,北京高院結合再審程序改革后各部門的職權配置、案件數量和辦案難度等情況,調整優化審判資源,實現人、案、崗科學匹配。目前北京高院已對24名中層干部、55名普通干警進行崗位調整,將優秀業務骨干和黨員干部交流到再審審判等重要崗位,并開展再審案件審查實務等系列培訓,為承接再審審查職能的部門增補了具有相應審判經驗的法官,法官的年齡、***結構更加合理。北京高院政治部干部處處長邢瑞表示,隨著申請再審案件逐步增長和再審權力運行機制的重新構建,及時開展人員調整,為不同審判領域的再審案件配齊配強法官和法官助理,不僅有利于公正高效辦理再審案件,更是為高級法院全面充分發揮職能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