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相信到目前為止很多朋友對于中國知識產權報和中國知識產權報社是什么級別不太懂,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就由我來為大家分享中國知識產權報相關的知識點,文章篇幅可能較長,大家耐心閱讀,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是指: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不同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不同材料、組分、配比、部件等簡單替換或者拼湊的專利申請;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實驗數據或者技術明顯編造的專利申請;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利用計算機技術等隨機生成產品形狀、圖案或者色彩的專利申請;幫助他人提交或者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提交1至5所述類型的專利申請。
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相關處罰措施:
對于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除依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提交的專利申請進行處理外,可以視情節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1.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情節嚴重的,自年度起五年內不予減繳專利費用;
2.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上予以通報,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申請數量統計中扣除非正常申請專利的數量;
4.各級知識產權局不予資助或鼓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全部部分追還;情節嚴重的,自年度起五年內不予以資助或者獎勵;
5.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議對從事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人采取行業自律措施,必要時專利代理懲戒委員會根據《專利代理懲戒規則(暫行)》的規定給予相應懲戒;
6.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和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依賴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人應當在專利申請文件中說明該遺傳資源的直接來源和原始來源;申請人無法說明原始來源的,應當陳述理由。
《中國知識產權報》以深入解讀知識產權為價值標準的知識經濟和推進知識產權文化建設為己任,是傳達并詮釋黨和國家關于知識產權工作方針政策、決策部署的主要喉舌,是各級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和從業者獲取工作信息、洞悉國內外業界動態的重要耳目,是全國知識產權創造者、運用者、管理者和研究者發布最新成果和交流經驗心得的權威平臺,是社會公眾了解知識產權的最佳課堂。在大力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推進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時代背景下,《中國知識產權報》資訊更加豐富,更加貼近企業,貼近市場,更加突出服務功能,為市場主體提供前瞻性、指導性、實用性的知識產權信息,是企業提升創新水平和知識產權綜合能力、增強可持續發展競爭力的良師益友。
第一條 為了規范申請專利的行為,維護正常的專利工作秩序,依據專利法、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代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提交或者代理提交專利申請的,應當遵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恪守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從事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是指:
(一)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內容明顯相同的專利申請;
(二)同一單位或者個人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明顯抄襲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專利申請;
(三)專利代理機構代理提交本條第(一)項或者第(二)項所述類型的專利申請。第四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除依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對提交的專利申請進行處理之外,可以視情節采取下列處理措施:
(一)不予減緩專利費用;已經減緩的,全部或者部分追繳;
(二)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以及《中國知識產權報》上予以通報;
(三)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專利申請數量統計中扣除非正常申請專利的數量;
(四)建議各地人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不予資助或者獎勵;已經資助或者獎勵的,建議全部或者部分追還;
(五)建議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對從事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專利代理機構以及專利代理人采取行業自律措施,必要時建議專利代理懲戒委員會根據《專利代理懲戒規則(暫行)》的規定給予相應懲戒;
(六)通過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騙取資助和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五條 國家知識產權局采取本規定第四條所列處理措施前,應當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第六條 各地人民***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引導公眾和專利代理機構依法提交專利申請。
專利代辦處發現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應當及時報告國家知識產權局。第七條 本規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查重。
拓展:《知識產權》(月刊)創刊于1987年,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主辦的期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出版。作為國家核心期刊陣地和窗口作用,加強了各單位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在廣泛團結全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促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推動知識產權戰略進程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服務人群:公司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者、司法工作者、高校師生、科研人員、廣大代理人、發明人等受眾群體。連續兩次被中國社會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評定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已連續10年成為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選定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的來源期刊。
是騙子
不是強制必須參加展示
商標在公告期讓人看到的越少越好。
看到的人多了,被人提異議的幾率也就大了
所以這個錢是花的很冤枉的。
還有你商標的一切資料都會寄到你注冊商標的代理那里,與‘中國知識產權報社’
是沒有任何關系的。
你還有什么意義可以百度hi我
關于中國知識產權報的內容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