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解答關于貴州省成品油價格機制這個問題的知識,還有對于貴州發改委官方網成品油也是一樣,很多人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今天就讓我來為大家分享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01年11月,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鉤連動”機制進入進一步完善階段,主要內容是由單純依照新加坡市場油價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改為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來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以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市場一攬子價格加權平均值為定價基礎(新加坡:鹿特丹:紐約=6∶3∶1),根據基本雜費及國內關稅,加上由國家確定的成品油流通費用,形成由國家計委制定的國內成品油零售中準價。兩大石油集團可以在中準價上下8%的范圍內制定具體的成品油零售價。該機制一直沿用至今,簡稱為“三地成品油定價法”。
據最新消息,今年初中國將可能實施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國家對零售油價的統一管制將有所放松。新的定價辦法將放棄原來緊盯紐約、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價的計算辦法,而基本鎖定“原油成本法”,即改以布倫特、迪拜和米納斯三地原油價格的平均值為基準,再加上煉油成本和適當的利潤空間以及國內關稅、成品油流通費等,共同形成國內成品油零售基準價。這表明,采用了5年的“三地成品油定價法”走到了盡頭,我國成品油定價機制改革將迎來第四個發展階段——“原油成本法”階段。
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十個工作日一調"原則,即國內成品油的價格根據國際油價價格的走勢,每十個工作日調整一次,在十個工作日日,國際油價累計是上漲的,國內油價就上漲調整一次,在十個工作日日,國際油價累計是下跌的,國內油價就下跌調整一次。
但當汽、柴油的漲價或降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折合到每升調價金額不足5分錢,為節約社會成本,零售價格暫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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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原因
1、調價時間滯后,未能及時靈敏地反映市場變化
現行國家確定的成品油銷售中準價,是要在國際市場三地價格加權平均變動超過一定幅度時才作調整,每次調整至少也在一個月以上,有時幾個月不動。特別是國際市場變化并不完全反映國內市場,按其確定國內油價則難以反映國內市場的真正需求,既誤導生產也影響銷售。
2、機械接軌,扭曲了市場的正常需求
1)定價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調價噸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鮮見,致使提價要么過高,實際價格達不到,所定價格形同虛設;要么降價過低,達不到促進生產的目的;要么調價滯后,所調價格時過境遷,使得國家指導價起不到指導作用。
2)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費結構、習慣及季節變化等,與國內市場不盡相同,而且國內各地市場的需求情況也不盡相同,按照國際市場油價制定國內價格,同國內市場的實際狀況必然有出入。
3、透明滯后的定價機制,***投機,干擾正常的經營和市場秩序,使***定價異化,沒有達到穩定市場的目的,帶來經營者不平等的市場機遇
國內成品油價格調整與國際市場變化滯后一個月,給投機經營預留了較大空間,***囤積居奇等投機行為。
4、原油價格與成品油價格接軌不對稱,影響了成品油生產經營的正常安排
原油完全按照國際油價變動情況,每月1日進行調整,而成品油價格調整則有一個穩定的區間。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價,成品油價格不提,原油降價,成品油不降,生產企業原油進價與成品油銷價不匹配,不利于產銷銜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成品油定價機制
國內成品油調價的機制是原則就是“十個工作日一調”,即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等三地以10個工作日為周期對國際油價進行評估,國際油價上漲就上漲,下跌就下跌,但當汽、柴油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
當國內價格總水平出現顯著上漲或發生重大突發事件,以及國際市場油價短時內出現劇烈波動等特殊情形需對成品油價格進行調控時,依法采取臨時調控措施,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批準后,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當特殊情形消除后,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報請國務院批準,價格機制正常運行。
依照2016年1月13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時,按原油價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每桶40美元即為所謂的“地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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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截至目前國內成品油調價歷程
今年以來,國內成品油價格已經歷11次調整,其中8次擱淺、3次下調,汽、柴油價格分別累計下調1850元/噸、1780元/噸。
值得注意的是,從3月31日24時的調價窗口開始,國內成品油價格已連續6次因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40美元而擱淺。
國內新一輪成品油調價窗口將于6月28日24時開啟。截至6月24日第九個工作日,參考原油品種均價為40.67美元/桶,變化率為4.05%,對應的汽柴油應上調125元/噸。如果本次油價上調落實,2020年國內成品油調價將呈現“一漲三跌八擱淺”的格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成品油調價機制
參考資料來源:中新經緯—下班先去加油!國內油價或迎年內首次上調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我國成品油定價***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而美國等發達國家由于石油市場競爭充分,主要采取的是市場定價法。
國內成品油價格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原料成本(也就是剛才提到的原油價格)、煉化成本利潤、***相關部門征收的稅費、貿易商及加油站的成本利潤等。
我國的成品油價格結構中,原料成本大約占30%,48%左右為各種稅費,煉油廠成本加利潤大約占到8%,剩余部分為貿易商及加油站的營運成本和利潤。
我國成品油的稅費占比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德國這個比例為57%,韓國為52%。當然,美國大約在30%左右,導致美國是世界上成品油消費最大的國家。高稅費一方面是為了抑制石油的消費,提高石油的使用效率,從而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另一方面,成品油大部分用于交通領域,因而高稅費也是為了提供足夠、穩定的公路維護與建設資金,以解決公路維護與建設籌資的問題。
我國成品油定價受國家管控,采取"十個工作日一調"原則逐月與國際市場價格聯動,即國內成品油的價格根據國際油價價格的走勢,每十個工作日調整一次,在十個工作日內,國際油價累計是上漲的,國內油價就上漲調整一次,在十個工作日內,國際油價累計是下跌的,國內油價就下跌調整一次,當汽、柴油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并設置了上下限,上限為每桶130美元,下限為每桶40美元。
當國內成品油價格掛靠的國際市場原油價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不提或者少提;低于40美元的時候,最高零售價格不再下調,并規定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40美元調控下限時,成品油價格未調金額全部納入風險準備金,這便是成品油定價機制中的“天花板價”和“地板價”。
因此,這就導致國際原油價格接連暴跌,國內的成品油價格并沒有下降多少。
一、正面回答
成品油定價機制,即成品油定價的過程方式、法則方案。成品油定價機制在經歷多次改革后由國家發改委于2009年3月26日披露了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這個機制實現了與國際油價實行有條件的聯動,此舉有助于理順國內成品油價格,并逐步跟國際油價接軌。
二、分析
2016年1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消息,決定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價格機制,設置調控上下限。調控上限為每桶130美元,下限為每桶40美元。自2018年11月30日24時起,國內汽油、柴油價格每噸分別降低540元和520元。
三、成品油定價機制特點是什么
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汽、柴油零售基準價格由原先的上下浮動改為最高零售價格制。理想中的石油定價機制應該是:將滯后價格變為適時價格,建立與國際市場變動相適應,反映國內市場供求特征的原油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并要有利于保證國內石油供應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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