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8月5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樹脂粘合薄砂輪(ResinBondedThinWheel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0~690.12美元/公噸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詳細稅額見附表(印度發布對華樹脂粘合薄砂輪反傾銷終裁結果)。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關編碼68項下的產品。涉案產品包括直徑為300毫米至310毫米(通稱直徑為12英寸)和345毫米至356毫米(14英寸)的切割砂輪,直徑為100毫米至107毫米(4英寸)和178毫米至180毫米(7英寸)的磨論,直徑為100毫米至110毫米(4英寸)和120毫米至127毫米(5英寸)的超薄砂輪,超薄砂輪包括最大厚度1.6毫米,公差為?+/-0.15?毫米的切割砂輪。除樹脂結合劑外的原材料制成的切割輪/砂輪不在征稅范圍。
2021年6月7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企業GrindwellNortonLimited和CarborundumUniversalLimite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的樹脂粘合薄砂輪發起反傾銷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