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8月8日電 (記者巨云鵬)記者日前從上海市司法局獲悉:8月1日起,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司法局共同印發的市場監管領域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清單正式開始施行。上海市有關部門經過研究論證,在深入調研一線執法實踐的基礎上,依據行政強制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規定,出臺了該清單,首次明確市場監管領域七大類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情形。
上海市司法局介紹,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本意是為了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以維護公共利益。但在具體執法中,到底要不要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范圍又怎么劃定,考驗著具體執法人員的***素質,也關乎市場主體的經營發展。
本次明確的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情形包括:違法行為沒有明顯社會危害,且當事人已經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對涉案的原料、輔料、農業投入品、添加劑、包裝物、食品相關產品,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其符合強制性標準并可用于其他合法生產經營活動,且當事人已經改正違法行為、配合調查取證的;對涉案的合同、票據、賬簿、憑證等資料,執法人員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通過影印、復印等方式能夠及時有效固定證據的等七大類。
《人民日報》(2022年08月09日07版).tjewm{width:100%;text-align:center;margin:30pxauto;display:none;}.tjewmspan{display:inline-block;width:248px;font-size:18px;margin:auto20px;}@media(min-device-width:320px)and(max-width:689px),(max-device-width:480px){.tjewmspan{display:inline-block;width:60vw;margin:auto4vw;font-size:16px;}.tjewmspanimg{width:100%;height:auto;}}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