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鹽價格今日價格表和原鹽價格今日價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導讀目錄:1、山西省鹽政管理辦法(1997修訂)2、合肥市鹽業市場管理辦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實施細則4、今日油菜價格最新行情?5、國家計委價格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6、現在水泥價格多少?7、去養生館里洗澡搓澡(搓背30分鐘含鹽、搓泥寶、奶,一人消費83元,這個價格怎么樣?第一條為了維護鹽業生產經營秩序,保證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用鹽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境內從事鹽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省人民***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鹽政管理工作,規劃鹽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對鹽業生產經營活動實行監督管理。
各市(地)鹽業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政管理工作。第四條鹽資源為國家所有。開發鹽業資源,實行許可證制度。制鹽企業必須向鹽業主管機構申請領取制鹽許可證,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
開采地下鹽資源,應經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批準,領取采礦許可證。納入國家計劃的鹽業生產企業,需停產、轉產時,應經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禁止無證開采和生產。第五條鹽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食鹽的生產、包裝、儲運和銷售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試行)》的有關規定。
禁止生產經營等外鹽、劣質鹽。第六條以鹽為原料的化工企業,不得將鹽泥、循環鹽、回收鹽私自對外銷售。以氯化鈉或含鹽物為副產品的化工企業,必須向當地鹽業主管機構申報,由鹽業公司收購、利用。第七條省鹽業公司根據國家計劃對食鹽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對工業用鹽及其它用鹽實行指導性計劃管理。各種鹽的批發、供應由各級鹽業公司和指定的兼營網點歸口經營,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批發。
各級鹽業公司負責本地區鹽業市場供應和市場管理,應適時組織調運,保證定額儲備,及時調劑余缺,保障市場供應。第八條用鹽單位按分級管理權限,向當地鹽業批發部門領取工業用鹽購鹽卡,申報用鹽計劃,服從綜合平衡,統一調撥。不得以任何形式從本省零售市場采購或將存鹽返銷市場。
使用減稅鹽的單位,應按稅務機關有關規定辦理使用減稅鹽申報手續,并向鹽業主管機構領取減稅工業鹽購鹽卡,到指定的鹽業經營單位購鹽。第九條城鎮國營副食商店和供銷社,農村基層供銷社、分銷店應把食鹽列為必備商品,保證本居民區的生活用鹽供應。第十條個體商販經銷食鹽,必須領取營業執照,并到指定的鹽業部門進貨,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第十一條任何食鹽經銷單位和個體商販,經銷食鹽不得摻雜使假、哄抬鹽價。第十二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缺碘的地甲病區銷售未加碘的食鹽。
加碘鹽由鹽業部門負責統一加工、調運和供給。凡需添加食鹽的食品和副食品均應使用加碘鹽。第十三條加工、經銷食鹽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食鹽零售環節應逐步推廣專用小包裝。小包裝物由省鹽業公司在指定生產點按規定標準生產并須進行商標注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仿制。第十四條禁止私采、私制、私運和私銷鹽的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市場銷售土鹽和工業廢鹽。第十五條鹽的作價辦法和價格審批權,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經銷單位不得擅自變動。
鹽業主管機構協同物價部門共同負責鹽業市場的價格管理。第十六條各級鹽業公司應嚴格執行國家儲備鹽管理制度。未經輕工業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借銷或以其它形式處置。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由省鹽業主管機構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可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規定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四、第五、第八、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條規定的,由鹽業主管機構會同稅務、物價、衛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第十九條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處罰機關的上級鹽業主管機構申請復議;被處罰單位或個人拒絕繳納罰款的,鹽業主管機構可將扣留物變價抵繳。第二十條各級稅務、物價、衛生、交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各負其責,積極配合鹽務緝查工作。第二十一條鹽業主管機構對檢舉或者協助緝查工作有功的單位和個人,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十二條鹽務管理工作人員應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第二十三條鹽務緝查罰款,一律按鹽務緝查機關的隸屬關系上繳同級財政。
一、第一條修改為:“根據國務院《食鹽專營辦法》和《安徽省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實施辦法》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倍?、第六條第二款修改為:“從事食鹽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從當地鹽業公司進貨,或者從鹽政主管部門授權的食鹽轉批點進貨?!比?、第七條修改為:“鹽的批發業務由各級鹽業公司統一經營。對少數交通不便地區,當地鹽政主管部門指定適量的食鹽轉批點,并按規定的鹽業運銷渠道進行碘鹽的供應,不得超范圍供應?!彼?、第十四條修改為:“嚴禁將下列產品在食用鹽市場上作為碘鹽銷售。
(一)液體鹽(含天然鹵水);
(二)工業、農業、建筑業用鹽;
(三)利用井礦鹽鹵水曬制、熬制的鹽產品;
(四)不符合國家食鹽標準的鹽產品;
(五)其它非食用鹽產品?!蔽濉⒌谑鍡l修改為:“嚴禁自行灌裝、制造或銷售各種冒牌小包裝鹽、仿冒鹽袋和碘鹽標識?!绷?、第十七條中“可以攔截過往運輸私鹽的車輛”改為“可以依法對運輸食鹽的車輛予以檢查?!逼摺⒌谑藯l修改為:“違反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無證零售食鹽的,由鹽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銷售,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鹽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食鹽,可以并處違法購進的食鹽價值3倍以內的罰款。
違反第七條規定擅自經營食鹽批發業務或超范圍供應食鹽的,由鹽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批發活動,沒收違法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經營的食鹽價值3倍以內的罰款?!卑?、第十九條修改為:“無食鹽準運證托運或者自運食鹽的,由鹽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運輸的食鹽,對貨主處以違法運輸的食鹽價值3倍以下的罰款,對承運人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的罰款?!本?、第二十條修改為:“違反第十四條規定,將非食用鹽作為食鹽銷售的,由鹽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銷售,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違反第十五條規定,自行灌裝、制造或銷售各種冒牌小包裝鹽和仿冒鹽袋、碘鹽標識的,由鹽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并處10000元以下的罰款。
附:
^^合肥市鹽業市場管理辦法(修正)第十條 鐵路,航運,交通部門對運達合肥地區的鹽,必須經當地鹽業行政主崐管部門簽印后,方可放行。第十一條 鹽業批發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分配調撥計劃,并保持定額儲備。第十二條 年用鹽量5000噸以下的酸、堿、制革企業和其它行業用鹽,必須從崐當地鹽業公司統一進貨。第十三條 使用工業鹽的企業,必須建立工業鹽專用賬冊,專鹽專用。減產、崐停產、轉產企業多余的工業鹽,必須經當地鹽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處理。第十四條 禁止在食用鹽市場上銷售:
(一)不符合食用鹽衛生標準的原鹽和加工鹽;
(二)在運輸、儲存過程中受到污染的食用鹽;
(三)土鹽、硝鹽和工業廢渣,廢液制鹽;
(四)平鍋熬制的鹽;
(五)工業用鹽。第十五條 小包裝鹽袋由鹽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小包裝鹽由鹽業公司統一灌崐裝。嚴禁自行灌裝、制造或銷售各種冒牌小包裝鹽和仿冒鹽袋。第十六條 經營鹽制品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定價,不得擅自提高崐銷售價格。第十七條 鹽政執法機構在查處違法案件時,持安徽省行政執法檢查證,可依崐法封存、扣押、沒收私劣鹽與冒牌包裝袋及其生產工具,可以攔截過境運輸私鹽的崐車輛,并有權對當事人、見證人和有關單位或個人進行調查、詢問,索取有關資料、崐證明。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無證照零售食鹽的,鹽政部門除予以沒收外,崐并視其情節和銷售數量,處以50-100元罰款;擅自進行食鹽批發的,責令其停止崐食鹽經營,沒收其現場和儲存的鹽和非法所得,并處以鹽產品總值5倍以下的罰款。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跨地區或計劃外調運、銷售各類用鹽的,除崐予以收外,并處以每噸50-100元罰款。對提供交通工具運輸私鹽的單位和個人,崐由鹽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機關嚴肅處理。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鹽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崐鹽制品及非法所得,并可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擅自提高食鹽價格的,由物價部門依崐法處理。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擅自轉移鹽政執法部門就地查封的鹽和相關物品的,由鹽崐政部門從嚴處罰。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條例》第一條所說的納稅人,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和進口應稅產品的國營企業、集體企業、個體經營者和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學校、部隊等一切單位和個人。
委托加工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也是產品稅的納稅人。第三條 《產品稅稅目稅率表》所列卷煙的分級計稅標準規定如下:
每大箱(五萬支,下同)出廠價格在1,200元(含)以上的,按照甲級卷煙稅率征稅;
每大箱出廠價格在680元(含)以上,不到1,200元的,按照乙級卷煙稅率征稅;
每大箱出廠價格在430元(含)以上,不到680元的,按照丙級卷煙稅率征稅;
每大箱出廠價格在280元(含)以上,不到430元的,按照丁級卷煙稅率征稅;
每大箱出廠價格不到280元的,按照戊級卷煙稅率征稅。第四條 納稅人用已稅產品加工改制后銷售,如加工改制的產品適用的稅率高于5%,并與原來已稅產品同屬于一個稅目、適用同一稅率的,除另有規定者外,可按照“其他工業品”的適用稅率計算納稅。第五條 產品稅納稅義務和發生時間,根據《條例》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分列如下:
一、納稅人銷售應稅工業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為收到貸款的當天:采用其他結算方式的,為發出商品的當天。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產品,按照規定應當繳納產品稅的,其納稅義務的發生,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二、應稅農、林、牧、水產品的納稅人,其納稅義務的發生,由收購單位納稅的,為結付收購貸款的當天;由銷售者納稅的,為成交的當天。
三、納稅人進口應稅產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為報關進口的當天。第六條 《條例》第三條所說的“產品銷售收入的金額”,是指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實現的銷售收入額。從購貨方取得的價外補貼收入,應計入銷售收入額內一并納稅。
對于連同包裝銷售的產品,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在財務上如何核算,除下列產品外,均應按照帶包裝的銷售收入征收產品稅。
1.對白酒、黃酒、啤酒、復制酒、汽水、酸(鹽酸、***、硝酸)、燒堿、焦油和漂白粉,以銷售收入扣除包裝物購進金額或自制包裝物成本后的余額,作為計稅依據征收產品稅。
2.對使用金屬、塑料、竹木硬質聽、盒包裝的卷煙和雪茄煙,以銷售收入扣除硬質包裝物購進金額或自制硬質包裝物成本后的余額,作為計稅依據征收產品
稅。第七條 《條例》第三條所說的“規定的稅額”,是指《條例》所附稅目稅率表中,對大型電力在發電環節規定的固定稅額。第八條 納稅人用于本企業連續生產的自制產品,屬于《條例》所附稅目稅率表中規定要納稅的,按照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按級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產品稅稅率)第九條 根據《條例》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工業企業以自已生產的產品用于本企業基本建設的,無論是商品產品還是非商品產品,均應當納稅;用于本企業專項工程和生活福利設施,屬于本企業商品產品的應當納稅,屬于本企業非商品產品的不納稅。
工業企業自己生產的用于本企業基本建設的產品和用于本企業專項工程及生活福利設施的商品產品,其計稅價格依照本實施細則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第十條 《條例》第四條所說的“收購所支付的金額”,是指收購單位在收購應稅農、林、牧、水產品時,實際結付給出售者的金額。第十一條 《條例》第六條所說的委托加工產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產品。對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產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產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產品,不論企業在財務上是否作銷售處理,都不能作為委托加工產品,而應當作為銷售自制產品繳納產品稅。
一、委托加工產品的納稅環節和計稅依據,規定如下:
工業企業委托加工的產品,視同自制產品,在銷售時納稅:收回的加工產品供本企業使用的,依照本實施細則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辦理。
二、商業企業、外貿企業、物資企業和供銷企業委托加工的產品,一律于加工產品收回時在委托方所在地納稅。
三、基建單位、其他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委托加工的產品,一律于委托方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
個體經營者委托加工產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工業品使用的,其委托加工產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稅款,除《條例》所附稅目稅率表規定要納稅的以外,準予從銷售的產成品應納的產品稅款中抵扣。
四、消費者個人委托加工的產品,只就煙、酒、糖三項產品征稅,其應納稅款于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收代繳。除上述產品外,還需要增加征稅項目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五、委托加工產品,按工廠同類產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產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稅。組成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產品稅稅率)
今天油菜的批發價格是0.52元。并且每個地方的行情都是不同的,所以建議你到網上查一查,查一查本市的價格,這樣更靠譜一點,一起來看看油菜方面相關知識。
【鵝蛋炒油菜】
原料:鵝蛋1個、小油菜3顆、食用油、鹽
***過程:
1、準備原料,鵝蛋個頭比較大,一個能抵三個雞蛋了,所以這里用一個鵝蛋就可以了。油菜清洗干凈備用。
2、鵝蛋敲在一個空碗里,用筷子攪拌均勻成為蛋液;
3、再把打散的鵝蛋蛋液倒進鍋里攤好,弄碎,炒熟備用;
6、我們把洗干凈的小油菜切碎翻炒一分鐘后加入油菜。
8、在鍋里放上適量的鹽,翻炒均勻入味后就可以關火盛出裝碗了。
香噴噴的鵝蛋油菜就做好了,簡單營養又美味,很方便的一道菜。
鵝蛋營養價值:
1.鵝蛋中含有豐富的營養成分,如蛋白質、脂肪、礦物質和維生素等;
2.鵝蛋中含有多種蛋白質,最多和最主要的是蛋白中的卵白蛋白和蛋黃中的卵黃磷蛋白,蛋白質中富有人體所必須的各種氨基酸,是完全蛋白質,易于人體消化吸收;
油菜營養價值:
作為綠葉蔬菜的代表食材,普通油菜營養價值之高超乎想象。不但維生素C含量(36毫克/100克)超過普通水果,還提供較多胡蘿卜素(620微克/100克)、葉酸(46.2微克/100克)、鉀(210毫克/100克)、維生素B2、鈣、鎂、膳食纖維等。油菜中鈣含量(108毫克/100克)與牛奶大致相當(但吸收率要低一些)。
三、廢止的價格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
序號文件名稱及文號 發布機關及日期 1
國家物價總局關于執行強行劃撥罰款規定的通
知?。?982]價字41號國家物價局1982年4月9
日發布2
國家物價局關于保守國家價格機密的通知?。?/p>
1983]價字187號國家物價局1983年12月
27日發布3
下達《關于進一步貫徹紡織品按質論價政策的
暫行規定》的通知?。?984]價輕字070號
國家物價局、紡織工業
部、商業部1984年3月2
3日發布4
關于中外合資、合作飯店房、餐費由企業定價
的通知?。?985]價涉字75號國家物價局1985年4月1
8日發布5
下達《關于改進農產品價格管理的若干規定》
的聯合通知?。?986]價農字95號
國家物價局、商業部、
輕工業部、國家物資局
、國家醫藥管理局、中
國絲綢公司、中國煙草
總公司1986年5月30日
發布6
國家物價局關于印發《當前物價檢查中若干政
策界限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1986]價檢字
350號國家物價局1986年10月
7日發布
7
關于嚴格制止工業用鹽亂漲價的通知?。?987
]價輕字129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4月6
日發布8
關于重新印發《關于進一步放開小商品價格等
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計商[1987]788
號國家計劃委員會、國家
經濟委員會、國家物價
局1987年5月21日發布9
關于制止行業協會以及企業之間串通商定壟斷
價格的通知?。?987]價重字218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5月
28日發布10
關于重申廢鋼鐵仍實行國家統一定價的通知
[1987]價重字428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8月
28日發布11
國家物價局關于寧波市物價管理權限等問題的
復文?。?987]價綜字471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9月
23日發布12
關于國務院各部門物資收費若干問題暫行規定
〔1987〕價重字558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12月
5日發布13
關于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
理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1987]價涉字
592號國家物價局1987年12月
29日發布
14
關于認真貫徹《重要生產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
管理暫行規定》清理、整頓地方臨時價格和優
質優價的通知?。?988]價重字33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2月1
日發布
15
關于印發第二批《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事業性
收費管理目錄》的通知?。?988]價涉字49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2月
10日發布16
關于整頓廠絲和下放綢緞價格管理權限的通知
[1988]價輕字123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3月
24日發布17
關于加強南方集體林區木材價格管理的規定
[1988]價農字204號
國家物價局、林業部、
物資部、國家工商行政
管理局1988年4月27日
發布18
關于印發第三批《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政事業性
收費管理目錄》及有關問題的通知?。?988]
價涉字324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6月
25日發布
19
國家物價局關于開展石***業價格執行情況大
檢查的通知?。?988]價檢字402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7月
12日發布20
關于民航國內主要旅游熱線折扣票價實行上浮
的通知?。?988]價重字440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8月9
日發布21
國家物價局印發《關于稅收、財務、物價大檢
查中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若干政策界限的規定》
的通知?。?988]價檢字580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9月
22日發布
22
國家物價局對承包企業自查價格違法金額處理
問題請示的復函?。?988]價檢函字706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11月
30日發布23
貫徹《國務院關于化肥、農藥、農膜實行專營
的決定》的通知?。?988]價重字733號國家物價局1988年12月
16日發布24
關于中央計劃內外匯從資本主義國家進口商品
國內作價問題的通知?。?989]價涉字64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2月4
日發布25
關于計劃外進口的化肥等產品作價問題的批復
[1989]價重字140字國家物價局1989年3月4
日發布26
國家物價局關于企業推遲提價給國家造成經濟
損失的價格違法行為處罰問題的復函?。?989
]價檢字156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3月
13日發布
27
國家物價局關于物價檢查機構職責問題的復函
[1989]價檢字157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3月
13日發布28
國家物價局印發《關于價格違法案件審理工作
的規定(試行)》的通知?。?989]價檢178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3月
14日發布29
國家物價局印發《國家物價局關于各級物價檢
查機構價格監督檢查分工管轄的若干規定(試
行)》的通知 [1989]價檢字179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3月
27日發布
30
關于加強各類產品訂貨、供貨會議價格管理的
通知?。?989]價輕字269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4月
29日發布31
關于進口木材和膠合板改按代理作價及有關國
內價格管理的規定 [1989]價農字264號
國家物價局、物資部、
對外經濟貿易部1989年
5月4日發布32
國家物價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有關規定的解釋?。?/p>
1989]價政字520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8月1
日發布
33
國家物價局對企業擅自擴大下道環節差率處罰
問題的復文?。?989]價檢字573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8月
14日發布34
國家物價局對物價檢查機構依法進行查處有關
問題的復文?。?989]價檢字563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8月
18日發布35
關于清理整頓“易地漲價”問題的通知?。?9
89]價輕字572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8月
21日發布36
關于預算定額編制管理費問題的復函?。?989
]價費字647號國家物價局、建設銀行
1989年9月8日發布37
關于中央、國務院在京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許
可證及票據管理的通知?。?989]價費字675
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
89年9月16日發布
38
國家物價局關于鄭州鐵路局在本系統內制發物
價檢查證等問題請示的復函 [1989]價檢字
698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9月
26日發布
39
國家物價局發布《關于實行變賣商品抵繳罰沒
款的暫行辦法(試行)》的通知 [1989]價檢
字797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11月
3日發布
40
國家物價局關于計劃單列省轄市調整價格報批
程序的復函 [1989]價政字784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11月
6日發布41
國家物價局對物價檢查***表效力問題的復函
[1989]價檢字876號國家物價局1989年12月
6日發布42
國家物價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
》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釋的復文
[1990]價政字69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2月
13日發布
43
國家物價局關于車輛購置附加費檢查依據的復
函?。?990]價檢字839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10月
17日發布44
國家物價局、國家技術監督局、商業部、紡織
部頒發《關于棉花購銷經營中價格和標準違法
行為的處罰實施辦法》的聯合通知?。?990]
價檢字250號國家物價局、國家技術
監督局、商業部、紡織
部1990年4月29日發布
45
國家物價局關于地方物價部門法制機構及案件
審理問題的復函?。?990]價政字799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9月
29日發布46
國家物價局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
例》第二十九條第(十三)項規定的解釋 [
1990]價政字913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11月
10日發布
47
國家物價局對委托鄉鎮價格監督組織查處價格
違法行為問題的復函 [1990]價政字927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11月
17日發布48
關于加強棉花價格管理的通知?。?990]價農
字917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11月
11日發布49
國家物價局、國務院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辦公
室關于大檢查期間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有關問題
的通知?。?990]價檢字955號國家物價局1990年11月
28日發布
50
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商品銷售價格管理辦法》
的通知?。?991]價重字75號
國家物價局、機械電子
工業部、物資部1991年
2月19日發布51
關于印發《中央國家機關***飯店招待所價格
管理試行辦法》、《中央國家機關***飯店招
待所分等定級暫行規定》的通知?。?991]價
費字210號國家物價局、國務院機
關事務管理局1991年5
月3日發布
52
關于國家管理價格的輕工產品實行優質優價的
(試行)辦法 [1991]價輕字265號
國家物價局、國家技術
監督局1991年6月6日發
布53
關于加強木材市場供銷價格管理的通知?。?9
91]價農字309號
國家物價局、物資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
91年7月4日發布54
國家物價局對河北省物價局關于行政事業性收
費有關問題的批復?。?991]價政字361號國家物價局1991年8月1
日發布55
國家物價局關于糾正重慶市在“四放開”試點
中越權放開價格的通知?。?991]價政字420
號國家物價局1991年9月
10日發布
56
關于明確從建設項目投資中取費審批權限的通
知?。?991]價費字424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
91年9月14日發布57
關于加強社會力量辦學收費管理的通知?。?9
91]價費字548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
91年9月14日發布58
關于下達《關于生物制品價格的管理辦法》的
通知?。?991]價輕字587號國家物價局1991年12月
6日發布59
國家物價局、監察部關于在查處案件中加強協
調配合的聯合通知?。?991]價檢字589號國家物價局、監察部19
91年12月6日發布60
關于農業***價格繼續實行優惠價格政策的通
知 [1991]價重字598號國家物價局1991年12月
11日發布61
關于放開卷煙零售價格的通知 [1991]價輕
字481號
國家物價局、國家煙草
專賣局1991年12月16日
發布62
關于頒布《國家物價局及國家有關部門管理價
格的輕工商品目錄(1992年本)》的通知 [
1992]價輕字10號國家物價局1992年1月
17日發布
63
國家物價局關于對我局[1986]價檢字350號
文附件第七條有關問題的解釋?。?992]價檢
字126號國家物價局1992年3月
21日發布
64
流通領域生產資料價格管理試行辦法?。?992
]價重字265號國家物價局、物資部19
92年6月10日發布65
關于頒布《國家物價局及國家有關部門管理價
格的農產品目錄(1992年本)》的通知 [19
92]價農字390號國家物價局1992年7月
30日發布
66
關于頒發《國家物價局及國家有關部門分工管
理的重工商品和交通運輸目錄(1992年本)》
的通知?。?992]價工字474號國家物價局1992年8月
29日發布
67
漁業船舶及船用產品檢驗收費辦法 [1992]
價費字526號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
92年10月15日發布68
國家物價局、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行業價格
檢查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 [1992]
價檢字540號國家物價局、鐵道部19
92年10月21日發布
69
關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第十
一條有關規定的解釋的復函?。?992]價綜字
655號國家物價局1992年11月
12日發布
70
關于修改《農業機械商品銷售價格管理辦法》
部分條文的通知?。?992]價工字622號
國家物價局、機械電子
部、物資部1992年12月
8日發布71
關于堅決制止在代辦旅客人身意外傷害自愿保
險中強行收取保險費的通知?。?993]價工字
145號國家物價局、鐵道部19
93年4月22日發布
72
國家計委印發《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
的規定》的通知 計市場[1994]220號國家計委1994年2月28
日發布73
國家計委印發《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
的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 計價檢[1994]
250號國家計委1994年3月3日
發布
74
國家計委關于地方各級物價檢查機構審理價格
違法案件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價檢[1994]
262號國家計委1994年3月7日
發布
75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城市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
務價格監審辦法》的通知 計市場[1994]
107號國家計委1994年3月8日
發布
76
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糧食銷售價格管理的
通知 計價格[1994]647號國家計委1994年5月30
日發布77
國家計委關于下達糧食銷售價格作價原則和作
價辦法的通知 計價格[1994]625號國家計委1994年5月30
日發布78
國家計委關于查處保險收費中有關亂收費行為
的通知 計價檢[1994]709號國家計委1994年6月9日
發布79
涉外價格和收費標價、計價管理暫行辦法 計
價格[1994]845號
國家計委、國家外匯管
理局1994年6月17日發
布80
關于查處保險收費中有關亂收費行為的通知
計價檢[1994]709號國家計委1994年7月20
日發布81
國家計委關于棉花價格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價檢[1994]1515號國家計委1994年10月22
日發布82
國家計委關于***、飯店代辦電信業務加收服
務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價檢[1995]53號國家計委1995年1月17
日發布83
國家計委關于化肥價格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計價格[1995]221號國家計委1995年3月3日
發布84
國家計委關于整頓繭絲價格的通知 計電[19
95]068號國家計委1995年5月20
日發布85
國家計委關于整頓糖料價格的通知 計價格[
1995]646號國家計委1995年6月2日
發布86
關于倒賣國家計劃指標的行為適用價格法規問
題的復函 計價檢[1995]2160號國家計委1995年11月25
日發布87
國家計委關于價格非法所得收繳問題的復函
計價檢[1995]2134號國家計委1995年11月27
日發布88
關于加強對地方指導性電價宏觀調控的通知
計價管[1996]10號國家計委1996年1月5日
發布89
國家計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化肥價格管理的通知
計價管[1996]156號國家計委1996年1月30
日發布90
國家計委印發《關于進口化肥試行綜合調撥價
格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計價管[1996]320
號國家計委1996年2月17
日發布
91
國家計委、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關于加強化肥價
格管理、整頓化肥流通秩序的通知 計價管[
1996]648號國家計委、供銷合作總
社1996年4月2日發布
92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政策性糧食銷售價格作價辦
法的通知 計價管[1996]838號國家計委1996年5月7日
發布93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價格監審工作的通知
計價管[1996]1187號國家計委1996年6月24
日發布94
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計價管[1996]1590
號國家計委1996年8月21
日發布95
關于加強和改進醫療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
計價費[1996]2138號
國家計委、衛生部、財
政部1996年10月15日發
布96
關于重申禁止在旅客票價外強制收取保險費的
通知 計價管[1996]2213號國家計委1996年10月21
日發布97
關于1997年繭絲價格政策和收購管理的通知
國繭協[1997]2號
國家計委、國家繭絲綢
協調小組1997年2月5日
發布98
藥品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 計價管[
1997]199號國家計委1997年2月12
日發布99
國家計委關于價格行政處罰罰沒款收繳問題的
復函 計價調[1997]399號國家計委1997年2月20
日發布100
關于建立藥品價格公布制度的通知 計價管[
1997]1200號國家計委1997年7月16
日發布101
國家計委關于確認企業擅自定價違法所得問題
的復函 計價檢[1997]1330號國家計委1997年7月31
日發布102
關于糧食銷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價管[
1997]1345號國家計委、國家糧食儲
備局1997年8月4日發布103
關于發布《中藥材和中藥飲片作價辦法》的通
知 計價管[1998]139號國家計委1998年1月26
日發布104
關于改變維生素C等四種藥品價格管理形式的
通知 計價管[1998]165號國家計委1998年2月7日
發布105
關于1998年繭絲價格政策及收購管理的通知
計價管[1998]279號
國家計委、國家繭絲綢
協調小組1998年3月2日
發布106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處罰中介組織強行服務收
費等亂收費行為適用法律、法規條款問題的復
函 計辦價檢[1998]133號國家計委1998年3月6日
發布
107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物價檢查所是否有權對行
政事業單位進行檢查和處罰的復函 計辦價檢
[1998]135號國家計委1998年3月10
日發布
108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查處外商投資企業違反國
家定價銷售成品***為適用法律問題的復函
計辦價檢[1998]173號國家計委1998年3月23
日發布
109
國家計委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
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計價檢[1998]614號國家計委1998年4月10
日發布110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價格監督檢查文書格式(修
訂稿)的通知 計價檢[1998]616號國家計委1998年4月10
日發布111
關于認真貫徹藥品價格作價辦法有關規定的通
知 計價管[1998]624號國家計委1998年4月13
日發布112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儲備化肥出庫價格問
題的通知 計價管[1998]719號國家計委1998年4月25
日發布113
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調整價格監審
品種目錄的通知 計價管[1998]725號國家計委1998年4月27
日發布114
關于藥品價格檢查處理中有關政策界限問題的
通知 計辦價管[1998]470號國家計委1998年6月23
日發布115
國家計委印發《關于價格舉報工作的規定》的
通知 計價檢[1998]1782號國家計委1998年9月18
日發布116
國家計委關于印發《價格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的通知 計價檢[1998]1826號國家計委1998年9月28
日發布117
關于完善藥品價格政策改進藥品價格管理的通
知 計價管[1998]2196號國家計委1998年11月3
日發布118
關于1999年繭絲價格政策及加強收購管理工作
的通知 計價格[1999]213號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
1999年3月1日發布119
關于印發中央管理藥品價格申報審批辦法的通
知 計辦價格[1999]208號國家計委1999年3月25
日發布120
關于藥品價格
因水泥的種類、來源、品牌以及產地的不同,水泥的價格也不一樣。下面提供一些水泥的參考價:1.普通硅酸鹽水泥,熟料+石膏+混合材共同粉磨而成的水泥,混合材摻量為5~20%,P.O42.5是目前國內使用率最高的水泥,價格為360元/噸,除此之外還有P.O52.5水泥價格440元/噸。2.復合硅酸鹽水泥,類似于普通硅酸鹽水泥,但混合材摻量20~50%,常用的是P.C32.5,強度偏低,價格是315元/噸。礦渣硅酸鹽水泥,是熟料+石膏+礦渣粉磨的水泥,礦渣摻量20%~70%,相對于偏低的早期強度,后期強度較高,常用品種是P.S.A32.5價格175元/噸。以上不同種類水泥主要區別于膠凝材料上,具體體現在水化熱和前期的強度。
最近水泥股的價格大漲,因為中國公布了前11個月中國房地產投資的數據,達到了12.95萬億,同比增長了6.8%,這是一個超出市場預期的數據,而房地產投資對于水泥的需求很大,對水泥行業自然是利好。最近生姜的價格猛漲,連大蔥的價格也猛漲,物價現象的本質是貨幣現象,中國的貨幣總規模已達217.2萬億,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數字,只要有部分貨幣流入某個領域,某個領域的資產價格就會大漲,生姜是這樣,大蔥也是這樣,還有白酒也同樣如此。
你好,我個人覺得這個價格算不錯的很實惠,因為人工費是比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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