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隱瞞已婚事實,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現任妻子舉辦婚禮,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現任妻子向***報案,男子涉嫌重婚罪被公訴。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以重婚罪判處被告人小偉有期徒刑八個月。該判決已生效。
小偉與小蘭因工作原因相識并相戀,小偉對小蘭聲稱已經與前妻辦完離婚手續。2018年,小偉與小蘭在老家舉辦了婚禮,雖未辦理結婚***手續,但二人一直以夫妻名義在外生活。婚后,小蘭發現小偉的離婚證落款日期并非如小偉所說,而是在二人舉辦婚禮后才***離婚。
庭審中,被告人小偉如實供述上述事實并認罪認罰。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小偉有配偶而重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劉蘇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