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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舍。
“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p>
其中也有好的東西不要擁有太多,不然就體現不出其價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頂上永遠是最稀少珍貴的,意在提醒人們在面對取舍時應該如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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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告子》是《孟子》書中的篇目,分上、下兩篇。
孟子與告子都是戰國時人,孟子持性善論(人生來有向善的力量),告子持不善不惡說(即人生下來本無所謂善惡),《告子》以兩人的論辯開頭,集中闡述了孟子關于人性、道德及其相關理論。
今人常習慣性地將性善與性惡相對,事實上,持性惡論的是荀子,年代晚于孟子,本篇是孟子與告子的爭論,不涉及荀子的性惡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意思是:本意不是說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強調當如果不能兼得的時候,我們應當如何取舍。
【出處】《魚我所欲也》——先秦·孟子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么我會舍棄生命而堅持大義。
雖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當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時,我絕不會選擇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如果人心里沒有比生命更看重的東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種是不可用的呢?
同樣的,如果人們認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又有哪一樁不可以干呢?可見,雖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所禁忌;躲避災禍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卻不是做人做事要考慮的。
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這樣的理念不只是圣賢才有,人人都有,不過圣賢能夠不丟棄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對一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墒菦]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可如今,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
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么?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一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即“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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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魚我所欲也》創作背景
孟子的哲學思想屬于主觀唯心主義,最具代表性的是他的“性善論”,認為人生來就有善良的本性。孟子的人性說中有合理的成分,他特別強調后天環境和教育對人的影響,以及自我修養的作用,要求人們反躬自求,“養浩然之氣”,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p>
2、《魚我所欲也》鑒賞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孟子·告子上》)又說:“義,路也?!┚幽苡墒锹??!保ā度f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
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在孟子看來,“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舍生取義。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窮困危急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別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寧的環境中卻見利忘義。
文章第三段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會上確實存在“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有人不問合不合禮義而接受萬鐘俸祿呢,萬鐘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是為了住房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因為給了所認識的窮朋友以好處而使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嗎?華麗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與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孟子警告說:“是亦不可以已乎?”這種“不辯禮義而受之”的可恥之事應該罷休了。
那些“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人當初寧肯餓死也不愿受侮,卻為了這些身外之物而不顧廉恥,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謂失其本心”,孟子認為這種人原來也有舍生取義之心,后來因為貪求利祿而喪失了。
孟子在本篇中對舍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的批判,對后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舍生取義”奉為行為的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范,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
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爆F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舍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從文學的角度來看,散文氣勢充沛,感情強烈,生動活潑,充分體現了孟子大義凜然的個性,表現了孟子雄辯、善辯的才華。他喜歡使用排比的修辭手法,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p>
本來,這話用一句就可以說完,即“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钡幸獍阉殖扇渑疟绕饋?,加強了氣勢,增強了感情,顯示出說話人的義正詞嚴、理直氣壯。
其次,為了把道理說得深入淺出、生動有趣,孟子喜歡使用比喻,本篇以具體的魚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義,以“舍魚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義”,就是一個非常著名的例子。
其次,本篇中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對比,把重義輕生的人與貪利忘義的人對比,把“鄉為”與“今為”對比,這樣互相比較,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原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魚我所欲也》
白話譯文:
魚是我喜歡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歡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棄魚選擇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義也是我所追求的,當這兩種東西只能擇其一時,那么我會舍棄生命而堅持大義。雖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當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時,我絕不會選擇做茍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厭惡的,但當還有比死亡更可惡的事發生時,即使面臨災禍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沒有比生命更看重的東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種是不可用的呢?同樣的,如果人們認為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壞事,又有哪一樁不可以干呢?
可見,雖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時候我們也會有所禁忌;躲避災禍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卻不是做人做事要考慮的。所以說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那就是“禮義”);人們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嚴重的事(那就是“不義”),這樣的理念不只是圣賢才有,人人都有,不過圣賢能夠不丟棄罷了。
一筐飯,一碗湯,對一個餓得要死的人來說,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會餓死??墒菦]有禮貌地吆喝著給別人吃,再饑餓的路人也不會接受;若是用腳把飯踢給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難以接受??扇缃?,有的人對萬鐘的俸祿卻不問是否合乎禮義就去接受。
其實,這優厚的待遇能為我帶來什么?難道就因為我從此就有了華麗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難道就因為這些樓庭、美人和巴結的出現,那些曾經相比死亡我們都拒而不受的東西就因此變得可以接受了?有這道理嗎?這樣的做法只能表示一個人已經喪失了他心靈的本來面目,即“失其本心”。
擴展資料: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愿舍棄生命而要義。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這樣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義”的主張。這個主張是全篇的中心論點。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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