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中后期處置死刑犯,砍腦袋與被***可任選其一
在前面的文章中小編介紹了史書上記載的,古代懲罰犯人用的:刺紋、割鼻、斷腳、閹和砍頭等五刑。而這個閹字就是指宮刑,它最早應該發源于商朝,主要是處罰戰俘用的。而到了漢朝時期這個宮刑被賦予新的使命,那就是專門***大臣學者用,其被閹的人不乏中國歷史之父司馬遷,一代音樂名家李延年,以及樓蘭國的王子等人。這些人怎么說都是當時的英才或者是貴人,但是都沒能逃脫被***命運,可見漢朝的皇帝是多么熱衷于這個刑罰。
不過我們也不能因此而過份譴責執行這個刑罰的皇帝,因為當時這些被***的人犯的可都是死罪,接受***都是犯人們自己選的,以此看來皇帝似乎又是挺慈悲的。
到了漢朝時宮刑又有了一個新的名字,那就是叫腐刑。為什么要這么說呢?不少人覺得是因為男人被***后傷口會發出腐臭味,所以稱之為腐刑。但是也有人推翻這個說法,認為一個男人被閹后,便斷子絕孫了,就像腐木永遠不能結果一樣,所以被稱為腐刑。
其實腐刑為何要叫做腐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知道犯了腐刑的人是必須要被***掉小弟弟的。所以說它是一種讓無數男人感到恐怖的刑罰。跟最早的宮刑不同的是,以前宮刑只是針對犯了男女之罪的人,而到了漢朝,宮刑則成了最為流行的刑罰。
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有史料記載,到了漢代,很長一段時期腐刑是可以代替死刑的,意思就是你犯了罪被叛死刑后你還有一個選擇權,如果不想死的話,可以去請求法官說愿意接受小弟弟被割,這樣就可以贖罪了。一邊是小弟弟,一邊是腦袋,到底哪個重要呢?估計很多人都會選擇保住腦袋吧!比如司馬遷、李延年這樣的人才。
那么用腐刑來代替死刑是誰發明的呢?據說是漢景帝,他為了顯示出自己的文明,而向全國發了一份詔書,允許被判死罪的人,如果自己可以接受可用腐刑來代替死刑。
用腐刑代替死刑這一規定到了光武帝時被進一步發揚光大,有時甚至連犯了叛逆罪和陰謀罪的人也可以用此刑來代替。
說了這么多,小編突然發現漢朝的皇帝確實是挺善良的,犯了死刑變個性就能贖罪。但是小編又懷疑,這樣的刑罰應該也僅僅是限于宮廷或者貴族之中吧,對于普通老百姓估計沒有這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