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規劃實施以來,張掖市靠實責任、務實舉措,明確“法律進宗教場所”工作標準,深入開展“三學一做”學習教育,積極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推動“法律進宗教場所”活動深入開展。
一是明確“法律進宗教場所”工作標準。印發《關于“法律八進”示范點創建工作的通知》,細化工作標準,推進法律進宗教場所“七有”,即每年至少對轄區內的寺廟入寺進行一場(次)座談式、互動式法治宣講;每年組織一次面向僧尼的法治培訓,面向僧尼的各類培訓班都要有計劃地安排法律專家開展法治培訓;編發“以案說法”普法讀物,開發法治文化生活用品,用直觀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引導寺廟僧尼學法用法;每個寺廟有一個法治宣傳欄、有一個法律圖書角;在寺廟加強“法律明白人”培養,每一個寺廟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每個寺廟設有法律服務聯系點,使有法律需求的寺廟和僧尼能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服務。
二是深入開展“三學一做”學習教育。在全市各宗教場所廣泛開展“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中華文化、學習法律法規,做合格教職人員”學習教育活動,組織全市教職人員認真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學習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增強法律意識和公民意識,正確認識和處理國法和教規的管理,樹立依法管理宗教是對宗教最大保護的理念,自覺接受國家依法管理,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尊嚴,自覺***國愛教、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三是深入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責任制,由市委統戰部、市民宗委等部門單位牽頭,在全市組織開展和諧寺觀教堂創建活動,突出愛國主義、政策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不斷完善宗教場所日常管理制度,持續加強宗教依法管理水平,引導廣大教職人員以法為依,正信正行、崇德向善,為建設幸福美好金張掖匯聚正能量、作出新貢獻。
來源:金張掖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