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傳》里面,高俅是一個只手遮天的權勢人物。
作為殿帥府太尉(宋朝掌管軍事的高官),高俅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逼迫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亡命天涯,把另一名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林沖弄得家破人亡。令人無語的是,當高俅施計將林沖誘入白虎堂時,他是有心將林沖置于死地的。因此,他給林沖栽贓的罪名就是“刺殺朝廷高官”:“你來節堂有何事務?現今手里拿著利刃,如何不是來殺下官?”
林沖
當然,人命關天,高俅并沒有直接將林沖斬殺的權力,而是要借助于其他人。高俅派人將林沖押送到開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問勘理,明白處決”。
讀到這里,我想所有的讀者都為林沖捏一把汗吧?按照高俅的權勢,開封府尹就算吃了豹子膽,恐怕也不敢公開與他作對。更何況,“刺殺朝廷高官”本身就是一種很嚴重的罪行。開封府尹如果按照高俅的批示來斷案,林沖就是有10條命,也是保不住了。
高俅
在這關鍵時刻,林沖的丈人救了他一命。
林沖的丈人叫張教頭,本身也是一名低級別的武官,在官場混了很多年,對于官場運作的邏輯了解得清清楚楚。張教頭沒有坐以待斃,而是花了一筆錢,買通了開封府尹身邊的人。幸運的是,負責辦理林沖案件的孔目叫孫定,是一個耿直豪爽,有點正義感的人。他知道林沖的冤屈后,請求開封府尹從輕發落,饒過林沖一命。
開封府尹很為難——這是可想而知的。于是孫定故意激了他一下,說:“這南衙開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誰不知高太尉當權,倚勢豪強,更兼他府里無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觸犯,便發來開封府,要殺便殺,要剮便剮,卻不是他家官府?”
開封府
開封府尹被孫定一激,立即醒悟過來:開封府并非高俅家開的,怎么能夠高俅想怎么辦,就怎么辦呢?真是這樣的話,我這堂堂開封府一把手的面子往哪里擱?于是,開封府尹親自去見高俅,反復做他的工作。高俅也知道,林沖的“罪狀”并不充分,再加上要給開封府尹幾分面子,便同意免去林沖的死罪,以“腰懸利刃,誤入節堂”的罪名,脊杖二十,刺配到滄州牢城。
在開封府尹的保護下,高俅企圖“依法處決”林沖的計劃落空了,這迫使他不得不采取下三濫手段,派人三番幾次去暗殺林沖。
林沖
開封府尹之所以敢于違抗高俅的命令,拒絕殺掉林沖,當然有自己的底氣。
北宋時期,開封是都城,屬于天下首府,地位相當顯赫。開封府尹是開封府的最高長官,官居從三品。北宋正一品、從一品為加官和榮譽職務,實際官職最高(宰相)為正二品,其次(六部尚書)是從二品。開封府尹的級別是從三品,放在清朝相當于從二品的巡撫,也是一方大員。
正因為開封府的重要性,所以擔任開封府尹的人,多由皇族親王擔任,以此來掌管京城的行政、司法、民生等要務,確保京城安全。宋太宗、宋真宗在繼承皇位之前,便做過開封府尹。基于此,開封府尹并不是一種常設官職,平時由權知開封府主持工作,處理日常事務。在北宋,寇準、包拯、歐陽修等人都曾經擔任過權知開封府。
包拯
同時,高俅與開封府尹是兩個完全不同系統的官員。
高俅任職殿帥府太尉,主要掌管禁軍。毫無疑問,在禁軍系統里,高俅生殺予奪,一切盡在掌握。王進、林沖本身就是禁軍系統里的低級別武官,是高俅的下屬,當然會被高俅捏得死死的。
一旦跳出這個系統,高俅還能有多大的威力?他手里的權力,對開封府尹并沒有多大的威脅。開封府尹愿意給高俅幾分面子,就聽他幾分話;不愿意給他面子,高俅又能怎么樣?
開封府尹能拒絕高俅的命令,還在于宋朝實行“重文輕武”的國策。
北宋有一個名將叫狄青,因為作戰勇猛,屢立戰功,升遷頻繁,官至樞密使(分管軍事的宰相),為正二品。可是,狄青屢次遭到文官的羞辱,還一點脾氣都沒有。
狄青
同樣,高俅雖然位高權重,但依然是一名武官。當他遇到開封府尹這樣的文官時,并不具備“官大一級壓死人”的優勢,只好同意了開封府尹請求輕判林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