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知見123678
上小學的時候,記得老師曾問過一個問題:“同學們你們說說,是先有打雷還是先有閃電。”“老師,我知道,是先有閃電,因為每次打雷時,我總是先看到閃電然后才聽到轟隆隆的雷聲。”一位同學踴躍的回答。“同學們,老師告訴你們,其實呢!打雷和閃電,是同時的。為什么我們會先看到閃電呢?因為光的傳播速度快,聲音的傳播速度相對慢。所以我們就先看到了閃電,然后才聽到雷聲。同學們,你們說,這種現象說明了什么呢?”“老師我知道,說明看到比聽到的快。”“同學們,看到的比聽到的快,這只是一種現象,透過這種現象,我們可以從中受到什么啟發呢?”老師接著說:“通過這種現象,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就是說,我們親耳聽到的東西,與我們親眼所看到的東西是有差別的。不能光是去聽,不親眼去看親身去實踐,那么我們是不是就會做出錯誤的判斷,說出失真的言詞。”
一直到現在,我都不忘老師的這個教誨,親耳聽到的東西不一定是真實的,在沒有確實的證據之前請不要相信你的耳朵。可有的人的耳朵常常會不由自主地成為傳遞別人閑話的工具,積極地配合成為連接閑話的橋梁和紐帶,躍躍欲試的把聽到的以倍數遞增的概率往外擴散,一傳十,十傳百。小道消息變成大道消息,最后引發了官司。這種消息一般遇到有理智有頭腦的人,當聽聞一句言論,他會靜下心去理清來龍去脈,思考言論背后的真相,最后被揭穿或是無視,就不會再流傳下去,“流言止于了智者”。而一些愚昧無知的人,不但沒意識到傳播謠言帶來的后果,還會自以為是給自己找理由或借口。
在職場中,我們會常常聽到這樣一句話:“這件事情我只告訴你一個人,你千萬別告訴別人啊!”遇到這種情況,我們大可一笑了之,不要傳言,做好我們的本職工作,“耳聽為虛,眼見為實”不要讓謠言毀了你。我們常說;人的一生除了家人,相處最久最長的就應該是同事,甚至可以說我們大部分時間是跟同事一起過,跟同事的時間超過了跟家人在一起的時間,這種情況下,有時候覺得跟同事的關系像親人一樣,跟同事分享自己的私事,自己的經歷,一個給力的搭檔,一個熱心腸的同事都會給你帶來驚喜和溫暖,沒有同事的這份愛也許早已經被繁瑣的工作磨得疲憊不堪。但是請記住,職場就是職場,它不是走秀場,而是斗獸場,比的不是誰更厲害,而是誰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所以必要的距離還是要有的。
如今在信息飛速發展的時代,網絡也給人們帶來了一種便利,為人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的色彩,但同時也有一些弊端,對于一些不實的信息,我們一定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去年宜城37歲的男子陳某就因為在微信朋友圈傳播謠言,被依法拘留,而今年4月一個校肖姓男子在新浪微博散步謠言,稱衡山艾滋病泛濫,引發居民恐慌,被依法傳喚。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往往聽來的傳聞是靠不住的,親眼看到的才是真實。清朝詩人趙翼在《論詩》中說“只眼須憑自主張,紛紛藝苑漫雌黃。矮人看戲何曾見,都是隨人說短長。”這種“矮人看戲”的現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見,自己并沒有看見,卻跟隨別人說短長,被他人的說法所綁架,沒有自我主張,只能給人徒留笑柄。人當然要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如今的社會,人們的手段越來越高明,以為看到的就錯不了,那就走入歧途了,“耳聞有假,目睹亦有偽”不僅要用眼睛看,還要用大腦去思考,這樣才不會陷入瞞和騙的泥淖。就比如,當我們看到某個事件的冰山一角時,往往以為自己已經看到了全部,自以為手握真理,但其實你眼中看到的與事實的真相不知道相差了多少,所以遇到事情也不能完全相信自己的眼睛,而要加以分析和思考,才能做出準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