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聯合召開規范“雙11”網絡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明確指出要嚴格落實網購“四類”藥品(止咳、退燒、抗病毒、抗生素)實名制***要求。藥品管理關乎百姓安全健康,網絡不應成為隱秘之地。
“快遞發全國”買到感冒藥
“前段時間給孩子買感冒藥,什么也不用填寫就出藥配送了。這幾天買同一款藥,發現還需要實名***。”市民陳先生反映,近期網購藥品嚴格了不少,“有的店里感冒藥還下架了”。
記者在某知名生活服務App上搜索一款120g裝的秋梨潤肺膏,隨機進入海王星辰藥房(馬家堡店)。提交藥品訂單后,頁面出現“因疫情防控需要,請您填寫購藥***”的提示。
在疫情防控購藥***頁面,消費者需要填寫用藥人的真實姓名、***號、聯系***、體溫信息。還要在發熱、咳嗽、流涕等癥狀中進行勾選,并確認用藥人14天內是否去過境外、中高風險地區。
如果虛報信息,***系統是可以進行識別的。記者隨意起了個用藥人的名字,填寫***號后未能通過審核,頁面顯示“請填寫正確的***號”。隨機在多家北京地區發貨的藥店測試,購買該款藥品均需填寫購藥***。
而在同一個App平臺上,對“快遞可發全國”的藥店來說,情況則不盡相同。記者搜索“小柴胡顆粒”,進入美團旗艦大藥房,顯示從東莞發貨,1至3天送達。但輸入北京收貨地址并點擊購買后,系統并不彈出購藥***頁面,直接顯示“依據疫情防控政策,相關藥品在該地區暫時無法購買,您可選購其他商品”。
同樣一款小柴胡顆粒,換成從上海發貨的“老百姓上海大藥房旗艦店”,輸入北京收貨地址,則可以成功購買,且不需要填寫購藥***信息。
在拜歐大藥房旗艦店,記者搜索一款炎可寧片。顯示從四川省成都市發貨,1至3天發往全國。輸入北京收貨地址、提交訂單后直接轉至付款頁面,也沒有填寫購藥***的環節。
處方藥線上審核流于形式
加強“四類”藥品管控的同時,處方藥的獲得卻仍顯得頗為隨意。網購處方藥在審核方面往往流于形式,甚至直接省掉“處方”這一步。
在某購藥平臺上,記者搜索一款售價25元的頭孢類藥品,隨機進入“天保堂平價大藥房”。雖然這是一款處方藥,但填***實個人信息后,頁面直接跳轉至付款狀態。不需要上傳處方,也沒有其他要求,即可順利購買。
在另外一家購藥平臺上,記者選擇了一款治療甲狀腺相關疾病的藥品“優甲樂”。加入購物車后出現提示,“此藥品是處方藥,下單后需完善就診信息。”
在就診信息頁面,需要填寫購藥人的名字與***號碼。此外,針對所購買的處方藥,還需選擇至少一種線下確診病癥。以“優甲樂”為例,共列出甲狀腺癌、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單純性甲狀腺腫等病癥名稱,購藥者不需要自行填寫,直接勾選就可以了。
再向下滑動,健康信息中“是否存在藥物過敏史和既往病史”“是否存在肝腎功能異常”“是否為孕期、哺乳期、備孕期等特殊人群”幾個問題,已經自動為購藥者選擇了“否”。至于“是否已在實體醫院就診且已有明確診斷”的詢問,則更十分“貼心”地提供了“我有,不在身邊”的回答選項。
就診信息提交后,系統即跳轉至支付頁面。片刻即收到短信稱,“您的訂單已經確認,請盡快支付備貨定金,超時訂單將自動取消。”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魏婧
流程編輯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