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姜某某,男,51歲,流浪乞討人員,系海寧“4.2”疫情零號病例,于3月29日從省外高風險地區流入我市,具有超強傳播性,且拒不配合流調工作。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機關已對其立案調查。
廣大市民如與姜某某有近距離接觸的,請立即停止活動,避免與他人接觸,做好自我防護,第一時間撥打110或向所在村(社區)、單位、***(***)報告,并配合做好流調及相關健康管理措施。
姜某某在我市活動情況:
3月29日22時48分出嘉興經開區高鐵南站,后一直在南站附近,3月30日10時59分乘坐出租車離開南站;
3月30日中午后至4月5日上午在海寧市硤石街道***街周邊、沙泗浜社區周邊;
4月5日下午在桐鄉市屠甸鎮。
嘉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