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媒體報道未成年惡性犯罪案件時,都會引來社會公眾的激烈討論,人們震驚于犯罪手法之殘忍,感嘆于兇手之低齡,探討防止未成年犯罪之責任所在……
其中最受爭議的是,莫過于對未成年犯罪判罰標準的討論。
因為我們會看到,2017年在韓國就發生過一起惡性案件:仁川女童分尸案。女高中生A某遇到有小女孩找自己借手機想打***給媽媽,她以手機沒電、需要回家充電為由,將對方誘騙至家中,隨后將其勒死并分尸,還將女童的手指打包成禮物送給自己的女友B某。
(圖源:hankookilbo)
而最終,A某被判20年有期徒刑,B某因涉嫌指使殺人、協助棄尸等行為被判無期,后在二審中改判為13年有期徒刑。這引起了輿論的嘩然。
(圖源:yonhapnews)
人們心中的樸素正義觀,對于受害者及其親屬的同情,對于兇手及其家庭的憤怒,驅使著大眾不斷扣問:如此殘忍的案件,僅僅判20年和13年監禁就可以嗎?杜絕未成年犯罪,法律應該怎么做?社會應該怎么做?我們能做什么?
最近,就有一部電視劇,將目光聚焦到了未成年犯罪這一話題上。
《少年法庭》,Netflix韓國律政劇,上個月25日播出以來,豆瓣評分8.9,IMDb評分8.2。
這部劇的開頭,便是一名渾身是血的男孩在街上游走,撞到行人時,還會向對方借手機打***。
最后,他撞上一名警察,慌張中掏出一把斧頭,自白道:我殺人了。揭開了8歲男童遭肢解案的序幕。
沒錯,全劇的第一個故事,正是由仁川女童分尸案件改編而來。
此時,根據警方掌握的信息,嫌疑人白成友,13歲,自稱在所居住小區內遇到一名8歲小男孩找自己借手機,于是他以手機需要回家充電為由將對方帶到家中后勒死,并肢解、棄尸,數小時之后自首。
他們素不相識,無冤無仇,案發時是白天,附近有***,有學校,他就這樣肆意妄為,進行綁架、殺人、毀尸、棄尸,可謂令人發指。對此,部長無奈感嘆:這就是當今少年犯罪的現實。
(圖源:gaze以下劇集截圖同)
“我們最多只能判他在少年院中呆兩年,因為他未滿14歲。”
因為按照韓國《少年法》(此法律適用于未滿19周歲的青少年)相關規定,未滿14周歲的罪犯無法判刑,而對于犯罪時未滿18周歲的少年,刑罰最重為十五年有期徒刑。即便涉及殺人、***等特殊暴力犯罪,未滿18周歲的犯罪者也只能被處以二十年的有期徒刑。
而劇中這個嫌疑人,才13歲。
面對這樣的惡性犯罪,劇中的民眾上街***,要求改變法律,嚴懲少年犯罪。
而另一邊,跟隨法官的調查,這名13歲嫌疑人的畫像也逐漸明晰:
初中休學,曾曠課一周以上,生活在離異家庭,患有思覺失調癥并接受藥物治療。
在法庭上,他左顧右盼,身后的家屬席空空如也:母親打***告知法庭方面,說自己得遲點來。
當他看到一旁眉頭緊鎖著凝視自己的法警,他躲閃著目光,這一刻,他像是一個怯懦又無助的小孩。
可是隨后在法庭上,他竟問道:
“我聽說年紀未滿14歲的話,就算殺人也不用入獄,那是真的嗎?”
“太爽了。”
這一番話,讓人脊背發涼。
等到庭審結束,白成友的母親才趕到現場,當然,父親到這時也依然是缺席的。
在辯解自己遲到是因為工作之后,母親的第一句話就是詢問:聽說孩子不會被判刑,那么他要多久才能回歸社會。
法官沈恩錫沒有回答她,只是一邊收起桌上放置的被害者照片,一邊冷靜詢問:“你去拜訪受害者家屬了嗎?”
得到否定的回答之后,沈恩錫擲地有聲地回復:“請你先去道歉。”
而另一邊,被害者的母親卻對著沈恩錫哭訴:“都是我的錯,都是我的錯……”受到傷害的人反而在痛苦中無限自責。
而當鏡頭給到被害男童母親送給沈恩錫的食物時,這一幕實在是太催淚。餐盒和袋子上都布滿了可愛的卡通形象,說不定正是孩子平時會用到的餐具,這位母親又是懷著怎樣的心情做下的這一頓餐呢?
面對一個家庭幸福的破碎,法律應該予以正義,擁有極強責任心的沈恩錫便是抱著這般信念,抵抗住部長不允許將事情鬧大或引來輿論批評的施壓推翻了之前警方的結論,并繼續調查。
因為沈恩錫發現,在白成友的背后,還隱匿著另一人——真正的主犯,一名休學的高一學生,是她用充電線將受害者勒死,并進行分尸,根據白成友的證詞,在看到血噴射出來的時候,她竟還興奮地手舞足蹈。
最終,主犯被判20年監禁,從犯白成友被判在少年院呆2年。
而這名主犯的父母在美國定居,將孩子的事情全權委托給國內律師所,甚至連庭審現場都不曾出席。
正如沈恩錫所說:“如果父母不努力,孩子是不會改變的。”
而案件結尾,鏡頭閃現回案發當時,女孩獨自坐著聽歌,小男孩想要找她借手機打***給媽媽。
她聞聲抬頭,目光變冷:“媽媽?”或許這一幕正是昭示了她的殺人動機:為什么我沒有的,你能有。
這樣的犯罪者身份設定,也展現出編劇和導演對于社會的疑問:少年犯,錯的只有他們這個個體嗎?
電視劇中的女主角沈恩錫,是一名少年刑事合議庭右陪席法官。
少年刑事合議庭,需要同時處理少年保護事件和少年刑事案件。這里插一句,查閱了相關文獻之后報姐了解到,韓國《少年法》規制的少年案件主要包括少年保護案件和少年刑事案件兩類,對于少年保護案件采取的是少年保護程序,而對刑事案件則采取刑事程序。
所謂右陪席,是根據在法庭上座位而來的稱呼:法庭中最資深的審判長坐在中間席位;第二資深的法官,同時也是案件的調查法官就是坐在審判長右手邊的右陪席法官;與之相對應的左陪席法官,則是資歷較淺的陪席法官。
劇中,身為右陪席法官,同時又是未成年犯罪受害者的家屬,沈恩錫極度厭惡少年犯,她不認同法律對于這部分犯罪人群的寬恕,因此她親自參與調查未成年犯罪案件,決定要改變這一切。
對于罪犯,她很冷酷,但對于受害者及其家屬,她有著足夠的溫情:被害者的照片會被放置在案前和庭審席位上,被害者母親送來的保溫瓶,也被她掛在辦公室。
她在劇中的一系列質問,也是很大一部分民眾長久以來對于未成年犯罪量刑標準的疑惑和心聲:
“等審判結束后,萬一他們瞧不起法律,覺得法律可笑,那時候我們該怎么辦?”
“萬一他們長大后變本加厲,導致更多人受害,那時候誰來負責?”
“我們得告訴他們法律多可怕,我們必須教育他們,如果傷害他人,就必須付出慘痛的代價。如果父母因為心疼孩子總是包庇,那么國家和法院就必須介入積極介入。”
女主角代表的,就是對于未成年犯罪應該嚴厲處罰的觀點,而與之立場相左的,就是左陪席法官,車泰柱。在個人經歷影響下,他會對這些未成年罪犯噓寒問暖,十分溫柔。
會站在他們的立場上思考問題,因為他的著力點在于,探尋犯罪背后的原因,防止這些少年犯再次犯罪。
正如一位豆瓣網友分析所言,故事中角色的立場,正代表著現實中有關未成年犯罪討論的不同觀點。
(圖源:豆瓣用戶@物自必腐)
而在本劇的開頭,編劇就借女主之口點明過“少年法立法的最初目的,是為了改善反社會少年的周邊環境并矯正他們的品行,以幫助他們健康成長”,并借助記者的反問帶出“少年法的判罰并不是為了懲罰”的疑問。
那么這些判罰能夠達到教化的目的嗎?
在《少年法庭》中,我們能夠看到真的被感化的人,但也會看到面對著會站在自己立場上思考問題、給予自己尊重和信任的車法官,幾小時前剛剛離開管教機構回歸社會的女孩,轉身就再度偷人錢包,并一再裝委屈。
能夠看到全劇第一個案件中的犯罪者白成友,在最后一集中再度登場。
我們不得不深思:法院的判罰,能化解受害者心中的委屈,能讓少年犯得到反省嗎?
在《少年法庭》這部劇中,淚點很多,除了和現實的映射讓人能夠感同身受和引發思考,臺詞也頗為戳心。
譬如在第二個案件中,面對有過偷竊、***易等記錄的問題少女遭遇父親家暴,曾是家暴受害者的法官車泰柱說道:
“遭受家庭暴力傷害的孩子,在受到傷害之后就不會長大了,即使過了十年,二十年,那也只是時間的流逝而已,他們會被獨自囚禁在過去的日子里。”
還有沈恩錫對受害少女所說的:
“我想讓你看到,受害者不會被關起來,施暴者才會被抓進去,被害者可以留在家里,加害者會受到懲罰,我會讓你看見的,我保證。”
“真了不起,你撐過去了。”
因為犯罪者的未成年身份,在對犯罪之中人性之惡感到可怖和憎惡時,觀眾還常會伴有恨鐵不成鋼的無奈和心痛,而如何引導和教育未成年罪犯,如何避免未成年犯罪,劇中或許給出了一些答案:
指出家庭在孩子成長中的巨大影響。
同時也指出,選擇犯罪的是少年本身,環境不會讓所有人都走向犯罪的道路。
強調即便處罰的對象是少年犯,但少年終究無法獨自長大成人,這份責任,監護人也應一同承擔。由此凸顯了父母在子女教化過程中的重要性。
也強調法律的引導作用,比如提出任何人都可以指責少年犯,但是能給予少年犯機會的,只有法官。
和社會制度的規范作用,比如提出要改變社會體制,改善人力資源和社會設施等。
而這些,仍需要更多的人去探索,去討論,去總結,去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