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hù)法將于6月1日起施行。該法是不是“熊孩子”的“護(hù)身符”?針對社會上部分這樣的聲音,有專家表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yán)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hù)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著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近些年,“熊孩子”一詞頻頻出現(xiàn)于大眾視野。有在公眾場合滋擾旁人的,有亂砸亂扔?xùn)|西的,有作業(yè)未完成竟謊稱遭綁架的,有揮霍父母的錢打賞主播的……“熊孩子”的“熊”行為讓人大跌眼鏡,更令不少父母頭疼不已。
但“熊孩子”是否就等同于“問題兒童”呢?其實不然。“熊孩子”這一稱呼來源于北方,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情景和不同的人使用,其意味大不相同。“熊孩子”的稱呼也并非都含有貶義。生活中,有的父母常把我家“這倒霉孩子”“小兔崽子”“潑皮猴”掛在嘴上,但這并不是厭惡使然。其實民間類似“熊孩子”的稱呼有很多,不但具有地域特色,在使用時也有一些講究。比如,山東郯城人會謙虛地把自己的小孩稱作“小狼子”,但是這個詞不能用來說別人家孩子,否則就是罵人了。有時候,“熊孩子”是對孩子的昵稱,很形象地表達(dá)出父母對孩子的愛與無可奈何;但在一些情境之下,當(dāng)超出天性的頑皮,不守規(guī)矩、大搞破壞,甚至做出校園欺凌、高空拋物等違法行為時,“熊孩子”就成了只剩下惹人厭恨的稱謂。顯然,后一種情境中的“熊孩子”才是問題兒童所指。
顯然,在使用上,“熊孩子”并非單一意指,既可泛指那些惹人討厭的孩子,也可作為對調(diào)皮孩子的愛稱。其實,一個社會用語,總在不斷革新和自我糾偏中,經(jīng)過時間的洗禮,其內(nèi)涵也會變得不同。糾結(jié)于“熊孩子”這一稱謂,并無必要。因為就算不是這個稱謂,也會出現(xiàn)更多稱謂來形容這些孩子。有網(wǎng)友就調(diào)侃,不叫熊孩子了,叫“熊寶寶”可以不?
或許,備受爭議的并非“熊孩子”這個稱謂,人們真正厭惡的是拿“熊孩子”來美化開脫、逃避責(zé)任的行為。“熊孩子”背后更多的是人們對家庭教育的關(guān)注。畢竟,“問題兒童”的關(guān)鍵,絕不是“兒童”,而是消滅“問題”。就此而言,專家的提醒更重要的意義在于,希望社會各方能強化未成年人保護(hù)意識,正確看待并對待“問題兒童”。
(張冬梅)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