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日前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閔處〔2022〕122021010292號)顯示,上海雙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因有獎銷售活動中未公布中獎相關信息,被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元。
經查,當事人上海雙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名稱為“德國雙立人”,微信號為Zwilling_CHINA,主要宣傳介紹該公司的產品以及開展一些活動。2021年8月31日,當事人在該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了一篇文章,《BATTLE現場,不粘鍋到底哪家強》,網址為https://mp.weixin.qq.com/s/abWfDTXM0nEyMO7rjlpc_A,主要介紹該公司的巴拉利尼不粘鍋,該文章末尾附有一個“有獎互動”,內容為:“自己做飯時有沒有最怕糊鍋的美食?做菜翻車記錄可以在評論區***了哦。曬翻車不尷尬,截至9月7日中午12:00,有機會送你一口優秀的巴拉利尼不粘鍋,回家重新挑戰這道美食吧”。經查,該有獎互動活動未對“有機會”進行解釋說明,屬于未公布參與條件及參與方式,同時,該有獎互動活動也未公布中獎名額以及如何確定中獎人員的搖獎機制等信息。
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二條:“經營者為了推廣移動客戶端、招攬客戶、提高知名度、獲取流量、提高點擊率等,附帶性地提供物品、獎金或者其他利益的行為,屬于本規定所稱的有獎銷售。”的規定,當事人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有獎互動贈送產品的行為,屬于有獎銷售。
當事人在上述有獎銷售活動中未公布中獎相關信息的行為違反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當明確公布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開獎時間、開獎方式、獎金金額或者獎品價格、獎品品名、獎品種類、獎品數量或者中獎概率、兌獎時間、兌獎條件、兌獎方式、獎品交付方式、棄獎條件、主辦方及其聯系方式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不得影響兌獎,但有利于消費者的除外。”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一)項:“經營者進行有獎銷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一)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資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的規定。
根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罰。”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十條規定進行有獎銷售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上海雙立人亨克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22日,注冊資本969.37萬美元,其大股東為德國雙立人國際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70%。(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