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樂原本就是中華民族從古至今的優良傳統,是每個人骨子里帶來的,
慷慨大方更是一個人不愿過多去計較得失與回報的豁達情懷。
所謂過滿則虧,月有陰晴圓缺,萬物萬事過猶不及,
對人的大方可以有,但是絕對是適當的,不能太過。
一、萬事要有原則
有一個人,是一個廠子的里的小領班,招了一部分自己老家的急需工作的親戚進廠,起初還是好的,漸漸這部分人開始不聽管理,工作業績也慢慢滑落,造成工作上拖后和指標不合格,最后解雇了這一部分員工,后來親戚怨聲載道,背后詆毀,而領導覺得這個小領班工作能力不行。
人就是如此,可以有福同享,但出了事情有可能是你一個人承擔一切后果,
助人為樂、伸出援助之手沒有錯,但一定要有原則。
二、不能有求必應
還是那個廠子里的小領班,自從上次親戚進廠的事情后,還是會有親朋好友找他想進廠工作,希望他推薦一個名額,但他后來沒有一次這么做過,因為一個人再慷慨、善良、大方,也不能對每個人、每件事有求必應。
有結果大方的叫付出,沒結果大方的叫代價。
如果總是沒有原則底線做事,過于大方不見得是好事,
好心不一定能換來好心,一味付出也并不是義務,
你的慷慨大方沒有錯,錯的是給錯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