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12日訊據北京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北京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12月23日接到案件線索來源“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涉嫌虛假宣傳”,2020年1月3日進行現場檢查,此案于2020年2月3日立案。經查,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自2019年9月下旬至2020年1月3日,在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一樓前臺墻面懸掛內容為“北京海關出境伴侶動物申報定點單位”的牌匾,該牌匾***費用500元。北京海關證明從未指定或授權任何一家醫院為向北京海關申報出境伴侶動物的定點單位。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證明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主體資格;2、授權委托書及相關人員***復印件,證明受委托人身份;3、詢問筆錄2份,證明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自2019年9月至案發日,在其經營場所前臺懸掛內容為“北京海關出境伴侶動物申報定點單位”的牌匾;4、現場照片、網頁截屏打印件及其他書證,證明①牌匾懸掛位置及方式、②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可以進行出境申報、③涉案牌匾***費為500元;5、案件線索交辦單及附件,證明北京海關從未指定或授權任何一家醫院為向北京海關申報出境伴侶動物的定點單位;6、中國海關進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查詢頁面截屏打印件,證明2020年12月10日通過該平臺查詢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為唯一動物醫院。
北京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01月22日向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公告送達了京市監罰聽〔2021〕01011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告知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北京市場監管局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依據、內容以及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及聽證權利。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及聽證意見。
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責令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停止違法行為,處罰如下:罰款200000元。
天眼查顯示,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成立于2002年,代表法人為游榮文,注冊資本為2000萬人民幣。提供常規寵物的醫療服務以及寵物專車接送和24小時監控寄養等服務。控股大股東為上海頑皮家族寵物有限公司,持股100%,是上海中外合資之寵物公司,專營寵物百貨精品,純品犬貓美容及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第一款: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處罰。
北京市場監管局表示,本局于2021年4月6日對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因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不在***住所經營下落不明,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七十四條第(五)項的規定依法向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公告送達京市監罰字[2021]45號《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經過六十日,視為送達,請北京頑皮家族動物醫院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前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領取京市監罰字[2021]45號《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