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最基本的職能就是維護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有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基本職能。
維護職能。工會要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等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就重大勞動爭議的處理及集體合同的簽訂等事項代表職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另外是通過勞動監督制度和勞動爭議處理制度監督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律、法規,參與勞動爭議處理。要維護職工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項權利。
建設職能。工會要動員、組織廣大職工積極參與經濟建設,參與社會的改革,努力完成經濟和社會發展各方面的任務。
參與職能。工會要通過職代會或其他形式,組織職工參與本單位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為企業的發展獻計獻策,保障企業健康穩定地發展。
教育職能。工會實施職工素質教育工程,倡導終生學習的理念,提高廣大職工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通過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來推動企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