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之前,2006年2月17日,張惠妹推出國語專輯《我要快樂?》。這是張惠妹出道以來的第十二張錄音室專輯,也是她加盟華納唱片之后推出的第五張(也是最后一張)錄音室專輯。
專輯由陳子鴻統(tǒng)籌***,與張惠妹在豐華時代就有默契合作的音樂人鄔裕康則擔(dān)任文字統(tǒng)籌,專輯所收錄的十首作品雖然做不到首首經(jīng)典,同名主打曲“我要快樂”、“人質(zhì)”卻都保持了較高的質(zhì)量。
尤其是后者。縱觀張惠妹出道至今的諸多作品,“人質(zhì)”肯定不是最好聽的一首歌,更不是人氣最旺的一首歌。但是,談到張惠妹被其他歌手翻唱的作品,“人質(zhì)”絕對屬于那類最容易引起共鳴的歌曲。
最終,張惠妹憑借這張專輯再次入圍金曲獎“最佳國語女歌手”。雖然張惠妹遺憾地與這個獎項擦肩而過,但是能夠用如此一張優(yōu)秀的作品來告別華納唱片,也算是她與唱片公司的好聚好散。
不過,體面的分手,并不能隱藏分手之前的那點操心事。
專輯以《我要快樂?》為名,專輯名稱里的疑問號,已經(jīng)暗示張惠妹并不快樂。而華納唱片為專輯定下“張惠妹的私房歌,給所有在愛中掙扎的姐妹”的文案,更是有消費張惠妹的嫌疑。
2002年10月加盟華納之后,盡管張惠妹佳作不斷,唱片公司對她卻不冷不熱,公司不少重要資源都投放在“親閨女”孫燕姿身上。
與華納簽約的這些年,張惠妹的人氣不增反降,逐漸從勢不可擋的一代天后,變成靠舊有名氣吃飯的普通歌手。而華納音樂對張惠妹也極度不滿,覺得她的唱片銷量并不符合預(yù)期,有點后悔當(dāng)初簽下了這么一個賠錢貨。
張惠妹參與《我要快樂?》專輯的宣傳
將心比心,我們可以試著想象:如果某家大公司對你承諾很多,求賢若渴。可是,當(dāng)你與它簽訂勞動合約,全力投入新工作之后,卻發(fā)現(xiàn)公司之前承諾的各種待遇全部作廢。更慘的是,自己雖然掛著一個部門主管之名,手下卻有一個比你更受公司待見的王牌銷售員工,你在公司的地位甚至沒有他重要。
怎樣?換成是你,你也無法忍耐吧!
可想而知張惠妹當(dāng)時的郁悶,好不容易才熬到合約期滿,她馬上簽約EMI金牌大風(fēng),并發(fā)行了個人的第十三張錄音室專輯《STAR》。
對于《我要快樂?》專輯,對于2006年的張惠妹,各位朋友還有什么特別的回憶嗎?歡迎大家留言,我們一起交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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