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涉嫌冒充國家公務犬,而且偷民警雞腿(雞翅膀),被***機關行政拘留一日,以后不能再犯。”28日,大足區北門***里,民警對一只金毛宣布“處罰決定”。這到底怎么回事?
“背著個警犬標志,但一看就不是警犬,單從服從性看就不合格。”辦案民警介紹,8月28日下午,大足北門***跑來一只帶有“警犬”標志的金毛犬,他們當場認出這只警犬是冒充的。
擔心其繼續游蕩傷人、闖禍,民警將其食誘控制后,為其尋找主人。但就在民警為金毛尋找主人期間,它居然悄悄溜進值班室,偷吃值班民警的夜宵雞翅,被民警當場“抓獲”。
主人將“冒充警犬”的金毛接回。
在為這條金毛尋找主人的過程中,民警也皮了一下,當場宣布對這條金毛犬的“處罰”決定:諒你系初犯且認錯態度誠懇,特從輕處罰對其決定“拘留一日”。因為此犬有***,很快,民警就通過備案信息找到了金毛主人,該金毛已被主人領回。
不過,民警對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并給予警告處罰,并責令主人務必按照規定依法養犬、并看管好。目前正對該犬只丟失途中有無其它闖禍行為,展開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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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聞·重慶晚報記者夏祥洲通訊員梁必升文圖片視頻由大足區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