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人/2021.6.1
根據我的記憶印象,按照以前的規定,一般情況下通常人員只要通過了以下步驟程序,即可算得上國有企業的正式職工:
1是按照國有企業招工簡章所規定的條件標準和辦法要求,經應招應聘考試合格和上級部門審核批準后,被正式招工錄用進入國有企業,且經過了三個月的試用期,并與單位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
2是通過正規途徑獲準被正式分配安置或調入國有企業的,企業也接管受理了其本人檔案和組織關系,并與該國有企業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
3是有具體的工作崗位、明確職責和任務,發有國有企業工作證和工號牌;
4是單位有為其繳納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五險一金”的保障;
5是享有正常的工資待遇,績效獎勵及國家規定的包括節假日、公休假、高溫費、寒炭費、帶薪休假、勞動保護等各種應有的政策性福利待遇。
當然,以上只是我早先記憶中國企正式職工的幾個主要標志,至于現在有沒有新的變化就不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