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有著悠久的發展史。大約在5000多年前的仰韶文化時期,就出現了獸皮縫制的最原始的鞋。鞋子是人們保護腳不受傷的一種工具。最早人們為了克服特殊情況,不讓腳難受或者受傷,就發明了毛皮鞋子。鞋子發展到現在,就形成了現在這個樣子,各種樣式功能的鞋子隨處可見。
公元前8000年在密蘇里州,發現了美洲土著人的鞋子遺骸。
公元前3300年一個死在法國高山上的冰商,留下了一雙原始的用草編織的鞋子。
公元前3000年在埃及的神殿,可以發現關于鞋或鞋匠的油畫。
公元100年光著腳丫是希臘奴隸與自由人服裝上最根本的區別。
公元200年羅馬皇帝馬可·奧里利烏斯聲明,除他和他的繼承人外,任何人都禁止穿紅色沙鞋。
15世紀騎士都穿長鞋頭(24英寸長)的鞋,素來提倡節儉的法律明文規定鞋頭的長度。
16世紀早期在達芬奇的影響下,發明了高跟鞋。
16世紀中期30英寸的高跟鞋風靡了整個歐洲南部。
17世紀早期作為一種最流行的點綴,鞋帶出現了。
18世紀中期花費近百年的時間,才終于取代了傳統制鞋***,第一家鞋廠出現。很快,第一家鞋鋪又在波士頓出現。
19世紀早期扁平鞋與希臘沙灘鞋很受歡迎。
19世紀中期出現了第一雙運動鞋(也稱橡皮底帆布鞋)。隨后,伊萊亞斯、豪發明第一部針車。
19世紀末服裝不可缺少的裝飾品——搭紐扣,也運用到鞋款上,并很快成為時尚標準。
本世紀以前,鞋匠與木匠、鐵匠和裁縫一樣,是一個低賤的行當。鞋的設計不被認為是一種獨立的、具有藝術性的工作,而被看作是整個制鞋工序中的一部分。